触电新闻事关化妆品网络经营9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gkmlpt/content/4/4248/post_4248532.htm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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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化妆品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广东省化妆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现将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严厉打击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否认生产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2023年第4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广东省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2023年第4期).docx h原文链接:ttp://mpa.gd.gov.cn/ztzl/zdly/zlxx/hzpzl/content/post_4241754.html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在开展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核查处置中,发现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在调查过程中涉嫌故意逃避监管部门调查,存在提供虚假证据材料否认生产被抽检的不合格化妆品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的违法行为。广东省药监局执法监督处立即启动稽查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迅速组织稽查执法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深入开展调查,运用从经营环节溯源倒查、历史数据分析、跨区域协查联动等手段,依法查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化妆品的违法事实。8月16日,广东省药监局对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2万元、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及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广东省药监局着力提高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效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不合格化妆品的打击力度,紧盯染发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等特殊化妆品及儿童化妆品重点生产经营区域,严惩重处企业虚假否认生产不合格化妆品行为。 据悉,下一步,广东省药监局将继续创新案件查办方式,多维度利用调查手段,全链条对不合格化妆品进行追根溯源,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否认生产不合格化妆品的生产企业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为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保驾护航。(陈海荣)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gkmlpt/content/4/4249/post_4249589.html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66号 国家药监局9月5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3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2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涉及广东省企业相关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共19批次,现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予以通告(见附件)。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前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广州、佛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标示的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整改和采取了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法行为。 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2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2期).docx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gkmlpt/content/4/4250/post_4250256.html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药监局9月5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43号),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科染发膏(自然黑)等2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其中涉及广东省企业相关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共19批次,现将相关核查处置情况予以通告(见附件)。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法规,前期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广州、佛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标示的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查整改和采取了产品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违法行为。 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经营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2期)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国家药监局通告1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核查处置情况(2023年第2期).docx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ztzl/zdly/zlxx/hzpzl/content/post_4250257.html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9月6日,广东省药监局召开全省化妆品安全风险交流研判会,深入分析当前广东省化妆品监管现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推进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扎实开展,以科学研判当前全省化妆品安全风险形势。广东省药监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化妆品业务负责同志、各风险监测承检机构以及部分地市药品检验所相关人员等6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参会单位对风险监测发现问题的介绍、对未按GMP组织生产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以及对化妆品“一号多用”情形进行了风险研判。会议总结了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成效,深入梳理分析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并针对如何化解风险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按照化妆品安全风险发现在早、防范在先、评估准确、处置到位的工作思路,聚焦重点品类、重点区域等违法行为多发环节,进一步提高风险监测靶向命中率。二是健全完善信息通报等工作衔接机制,强化监管协同合作,有效解决监管数据点多面广、盲点隐蔽等问题。三是针对化妆品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充分发挥检测机构技术优势,全面提升预警研判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四是以满足监管需求和助力产业发展为出发点,聚焦当前监管能力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培训指导。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主题教育,在深学习上下功夫,在实调研中谋真招,在抓落实中见成效,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对在化妆品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坚持追根溯源。积极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扎实落实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化妆品安全风险的底线。(陈海荣)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gkmlpt/content/4/4253/post_4253710.html 转载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