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欣资丹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欣资丹化妆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欣资丹化妆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据《报告表》所述,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双和庄工业区C座自编10号,占地面积2400m2,建筑面积4500m2,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主要建筑:1栋3层生产车间、1栋4层宿舍楼、1栋3层办公楼。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十六十八醇、甘油、丙二醇、滑石粉、云母等作为原料,经混合、搅拌乳化、压粉、灌装等工序生产彩妆类化妆品。主要设备:搅拌机3台、研磨机1台、压粉机4台、灌装机1台、空压机1台、反渗透水处理机1台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汇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物化+生化”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二)搅拌、压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废原料桶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
三、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文仅作为项目的定址依据和环境保护专业要求。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均禾街环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