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环保建〔2018〕44号
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歌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据《报告表》所述,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秀盛路三盛工业区自编1号,厂区建设已取得我局验收批复(云环保验〔2017〕80号)。
本次扩建内容:增加产品种类及产量,原厂区仓库改为生产车间,新增染烫类生产设备并配套调整污染治理设施,建筑面积不变,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扩建后主要建筑:1栋5层楼房作为生产车间、仓库。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脂肪醇、平平加、硅油等为原料,经配料、搅拌、乳化、灌装等工序生产洗护类及染烫类化妆品。主要设备:5台搅拌锅、4条灌装生产线、1台0.3t/h和4台0.05t/h燃油锅炉,1台空压机、1套8m3/d的污水处理设施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二、项目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生化+脱色工艺)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2、乳化搅拌车间密闭,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锅炉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标准。
3、生产设备等噪声源经减振、隔音、消声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原料空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三、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划布局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人和镇环安办
转载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https://www.gz.gov.cn/gzzcwjk/detail.html?id=11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