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总局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新政以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办积极扎实推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目前,东莞市国产非特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规范非特化备案与化妆品生产。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即化妆品经营公司从“潜伏幕后”到“走向台前”,通过总局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平台一一纳入监管视野,为源头监管提供有利条件。目前,东莞市已在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平台注册的委托方有159家,加上已注册的6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全市涉及化妆品生产超过200家。
二是优化监管流程,将化妆品生产监管端前移。东莞市局化妆品办充分抓住备案新政实施契机(即履行备案时间由产品上市后调整为产品上市前),抓好源头监管。尤其是针对刚刚走向台前的化妆品委托方备案工作人员,构成复杂,化妆品备案专业知识薄弱。备案审核人员任劳任怨,耐心解释,通过备案审核工作规范国产非特化产品配方与包装标签。目前,已通过国产非特化妆品备案平台提交产品申请并取得备案凭证超过3300个。(东莞市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mpa.gd.gov.cn/xwdt/shijudt/content/post_1828640.html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